文明阅览,请合理“上位”

创建时间:  2019/01/07     浏览次数:   

              ——关于清理图书馆内占座及过夜物品的通知

目前,图书馆部分楼层出现占座、物品随处堆放及过夜不带回等不文明现象:

根据学生手册中“上海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定”的 “第十一条 不可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可过夜存放各种物品。图书馆不定期清理各类占位物品,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的规定。

宝山校区图书馆将于1月10日8点前将读者遗留在图书馆内的图书及物品(包括地面、窗台、书架及桌面)进行清理,并将所清理图书及物品暂放于704室内保留5天,读者可自行前往领取,过时将作为无主物品进行清除。今后将定期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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