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ph系统使用读者须知

创建时间:  2011/12/22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2011年12月23日起试运行)

一、借期和借书数量

 

读者类型

借阅图书

总册数

借期(天)

续借次数

续借周期

(天/次)

预约册数

教职工

20

30

2

30

2

博士

20

30

2

30

2

硕士

15

30

1

30

2

本科生

8

30

1

30

2

其他人员

8

30

1

30

2

二、 读者电子邮件登记

1.读者须通过图书查询平台(opac)提供有效的上海大学邮箱地址(其它邮箱无效)。

2.凡没有提供上海大学邮箱地址的读者,图书馆将无法办理预约、续借、逾期等相关的信息通报。

三、 借还书

1.借书

(1)所借图书均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

(2)"借阅册数"包括在学校各校区图书馆所借图书总量。

(3)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被污损、残缺等情况,请立即向管理人员说明。

(4)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

2.还书

(1)所有图书均可异地还书。

(2)读者借阅图书逾期请按违章处理的规定支付逾期费。

四、续借

(1)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按规定办理续借。

(2)图书续借手续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办理。续借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逾期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五、预约

(1) 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预约本馆"已出借"状态的图书,或宝山图书密集库1、宝山图书密集库2、宝山地下书库,嘉定流通库1,延长科图法书库、延长中图法书库"在架上"状态的图书。

(2) 预约图书回馆后,图书馆将以Email通知预约读者。

(3) 预约图书将在预约架上保留7天(寒、暑假除外),逾期自动取消。

六、如本馆馆藏文献不能满足读者教学、科研等需要,可通过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解决。

 

ALEPH系统读者借还书须知

 

一、 图书查询平台(opac)

1. 登录:点击"我的图书馆",输入"读者证号"和"密码",同校园一卡通。

2. 个人流通情况:进入"我的流通"页面,查看所借图书信息,进行续借、预约操作。

3. 个人基本信息: 建议在"我的基本信息"中填入上海大学邮箱地址,以便能及时收到图书超期或预约书到馆的图书馆通知。

二、 续借

1. 续借方式:读者自行在图书查询平台(opac)上自助操作完成续借。

2. 图书在到期之前可续借,借期为续借之日起的一个借期,即30天。(为了最大化的利用好续借时间,请您最好在临近还书日期前续借。)

三、预约

1. 预约方式:读者自行在图书查询平台(opac) 上自助操作完成预约。

2. 宝山流通库,嘉定流通库,延长流通库,只提供不在架(外借)图书预约;按照书目预约,不按照单册预约,即同一馆藏地所有图书都外借了,才提供预约;取书地点以单册所在分馆决定,哪里的单册在哪个分馆取书,如分馆为嘉定的单册只能在嘉定流通取书。读者可以预约所有开放预约功能的分馆,预约图书回馆后,图书馆将以Email通知预约读者。

3. 宝山图书密集库1、宝山图书密集库2、宝山地下书库,提供在架(未外借)图书预约,不提供现场借还书服务。预约的图书不发通知,第二天起(周一至周五)可以在宝山流通(304室)借还,保留7天。

4. 嘉定流通库1提供在架(未外借)图书预约,第二天起(周一至周五)可以在嘉定流通(206室)借还,保留7天。

5. 延长科图法书库、延长中图法书库提供在架(未外借)图书预约,第二天起(周一至周五)可以在延长流通(302室)借还,保留7天。

四、逾期

1. 逾期违约金为每天0.1元。

2. 到期日前3天、到期日、逾期3天发信通知读者。

3. 逾期违约金宽限日为3天。

五、外借前检查

1. 有1本图书逾期未还不能提供外借、续借、预约。

2. 欠款5元以上不能提供外借、续借、预约。

3. 同一单册还回后24小时后才能借给同一读者。

六、现金事务

逾期违约金、赔书款、其他罚金,均通过校园一卡通查询后由读者自助扣款。

图书馆

2011年12月22日

上一条:关于2011—2012学年图书馆寒假开放的通知

下一条:图书馆更换系统暂停图书借还书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