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2011年12月23日起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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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期和借书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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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类型
| 借阅图书
总册数
| 借期(天)
| 续借次数
| 续借周期
(天/次)
| 预约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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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者须通过图书查询平台(opac)提供有效的上海大学邮箱地址(其它邮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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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没有提供上海大学邮箱地址的读者,图书馆将无法办理预约、续借、逾期等相关的信息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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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借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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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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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借图书均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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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阅册数"包括在学校各校区图书馆所借图书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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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被污损、残缺等情况,请立即向管理人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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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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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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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图书均可异地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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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读者借阅图书逾期请按违章处理的规定支付逾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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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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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按规定办理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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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书续借手续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办理。续借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逾期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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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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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预约本馆"已出借"状态的图书,或宝山图书密集库1、宝山图书密集库2、宝山地下书库,嘉定流通库1,延长科图法书库、延长中图法书库"在架上"状态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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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预约图书回馆后,图书馆将以Email通知预约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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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预约图书将在预约架上保留7天(寒、暑假除外),逾期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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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本馆馆藏文献不能满足读者教学、科研等需要,可通过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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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PH系统读者借还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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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图书查询平台(op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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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录:点击"我的图书馆",输入"读者证号"和"密码",同校园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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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流通情况:进入"我的流通"页面,查看所借图书信息,进行续借、预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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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人基本信息: 建议在"我的基本信息"中填入上海大学邮箱地址,以便能及时收到图书超期或预约书到馆的图书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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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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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续借方式:读者自行在图书查询平台(opac)上自助操作完成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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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图书在到期之前可续借,借期为续借之日起的一个借期,即30天。(为了最大化的利用好续借时间,请您最好在临近还书日期前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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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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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约方式:读者自行在图书查询平台(opac) 上自助操作完成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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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宝山流通库,嘉定流通库,延长流通库,只提供不在架(外借)图书预约;按照书目预约,不按照单册预约,即同一馆藏地所有图书都外借了,才提供预约;取书地点以单册所在分馆决定,哪里的单册在哪个分馆取书,如分馆为嘉定的单册只能在嘉定流通取书。读者可以预约所有开放预约功能的分馆,预约图书回馆后,图书馆将以Email通知预约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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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宝山图书密集库1、宝山图书密集库2、宝山地下书库,提供在架(未外借)图书预约,不提供现场借还书服务。预约的图书不发通知,第二天起(周一至周五)可以在宝山流通(304室)借还,保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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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嘉定流通库1提供在架(未外借)图书预约,第二天起(周一至周五)可以在嘉定流通(206室)借还,保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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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延长科图法书库、延长中图法书库提供在架(未外借)图书预约,第二天起(周一至周五)可以在延长流通(302室)借还,保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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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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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逾期违约金为每天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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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到期日前3天、到期日、逾期3天发信通知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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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逾期违约金宽限日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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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借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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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1本图书逾期未还不能提供外借、续借、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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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欠款5元以上不能提供外借、续借、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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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同一单册还回后24小时后才能借给同一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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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金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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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违约金、赔书款、其他罚金,均通过校园一卡通查询后由读者自助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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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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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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