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图书资产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沪教委国资〔2023〕27号)“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实物物资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盘亏资产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上海大学图书资产盘点工作。为确保本次盘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实施
本次盘点坚持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要求,各图书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管理资产的盘点工作,发布具体盘点任务,明确图书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开展资产盘点的操作和要求,确保图书资产盘点到位,并形成盘点情况报告。
二、 具体要求
1.盘点资产范围
盘点资产范围为所有权归属上海大学的图书资产。
2.盘点方式
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资产智慧管理平台,实现盘点工作规范、高效、便利。
3.盘点基准日
本次盘点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即在该基准日前已入库的资产均纳入本次资产盘点范围。
三、 工作安排
1.时间节点
各图书资产管理部门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形成的资产盘点报告纸质版(附件一)交图书馆归档。
2. 其他事项
在图书资产盘点过程中要加强资产盘盈或盘亏管理,对发生盘盈或盘亏的应具体说明情况,发生盘盈的填写《上海大学盘盈资产清单》(附件二)由图书馆留存,对盘亏的可直接从系统中导出资产清单。
附件一:《上海大学2024年度XX类资产盘点情况报告》.rar
附件二:《上海大学盘盈资产清单》.rar
上海大学图书馆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