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馆长潘守永教授接受《中国日报》专访——解读《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

创建时间:  2022/09/26  朱大丽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近年来国家文物局首次专门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图书馆馆长、著名博物馆学家潘守永接受《中国日报》CHINA DAILY记者采访,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潘守永教授表示:“该《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试点项目已经在许多地方启动,包括广东省和浙江省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合作,保护历史遗址和传统村落。”潘教授说“让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的想法已经酝酿已久。2019年,国家文物局首次发布《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鼓励社力量参与,但主要限于志愿者服务。”此次出台的《意见》指出,社会力量可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或与政府合作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可以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民宿、客栈、茶社等。潘教授认为这是《意见》最大的亮点。

潘守永教授说:“过去,我们强调保护遗产建筑,但不是真正的再利用,即使在修复后,许多建筑仍然闲置。”“一定程度上的利用对古建筑可以起到更好地保护作用。”这是国内外专家普遍达成的共识。

该《意见》指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可以获得不超过20年的使用权限,文物部门应定期评估建筑的状况。潘教授表示,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文化遗产的保护。他说:“首先,将遗产地变成公共场所,使它们成为社区和人民生活的一部分。此外,包括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能够参与遗产保护,并带来创造性的想法和提高社会意识。地方政府应检查遗产地的安全性,允许对其进行某些升级和增加一些设施,并简化申请程序。在坚持遗产保护原则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方式来保护地方文物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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