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图书馆场地借用缴费标准及使用规定

创建时间:  2020/08/20  周童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图书馆场地借用缴费标准及使用规定

校本部馆(宝山校区):

讲 堂(443座位)        1000.00元/单元(半天)

报告厅( 44座位)         500.00元/单元(半天)

会议室( 50座位)        300.00元/单元(半天)

展 厅         800.00元/天

联合馆(嘉定校区):

报告厅(280座位)        800.00元/单元(半天)

会议室( 50座位)        300.00元/单元(半天)

备注:

①按照学校有关精神,图书馆讲堂、报告厅等场地主要以支持学校重大活动及校内各类学术类会议、讲座等活动为主,除高雅艺术、音乐会外,其他文体活动一般不予借用。校外单位一般不予借用,因特殊需要借用的,缴费标准按照校内单位的两倍执行;

②工作日期间周一至周五晚借用需支付加班费200元/人,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借用需支付加班费(半天)350元/人,法定假内不予借用;

③为保证工作人员第二天正常上班,保障其身心健康,晚上加班时间一般不宜超过21:00(以锁门离场为准),21:00以后的每小时需另外支付加班费200元/人,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④该收费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的活动维持不变。

上海大学图书馆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