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入馆须知

图书馆入馆须知

  1. 读者须持本人有效校园卡刷卡或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馆。

  2. 我校校友可持本人校友卡和有效身份证,到入口处登记进入本馆。如需多次入馆,可在总服务台登记、申请开通一个月刷卡进馆权限。非本馆读者来访须登记,经保安联系被访人员并确认后进馆。

  3. 入馆证件仅限本人使用。转借或冒用证件者,限制进馆资格1个月;情节严重者,取消入馆资格。

  4. 进入图书馆,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入馆后请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在阅览或自修区域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接听或拨打手机请至室外。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摄影、摄像。

  5. 自觉爱护图书馆书刊和电脑等设备,不可涂鸦、刻画和损坏。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调查问卷等。

  6. 书包、个人证件、钱款、手提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7. 禁止将食品、有色饮料带入各阅览室及书库。雨伞请自行用塑料袋包裹或置于图书馆门厅处,以免弄湿地面和书刊。

  8. 不可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可过夜存放个人物品。图书馆不定期清理各类占座及过夜物品,对占座及过夜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 馆内禁止吸烟。违者取消进馆资格,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10. 节约用水,安全用电。馆内所有插座只限于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充电,且充电时需保证人员在场,并在充电完成后及时拔掉电源。严禁携带电瓶车电瓶以及其他电器设备入馆。禁止擅自插接电源插座或安装灯具等设备。

  11. 读者不得在馆内留宿,出馆时一律走检测仪通道。如遇检测仪报警,应主动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馆的文献或设备带出检测仪通道者,将按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