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研究阅览室阅览规则

文史研究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本校师生凭校园卡,刷卡进入本阅览室;校外人员须凭单位介绍信,经馆领导同意后,方予接待。

(二)读者的学习用品和笔记本可带入阅览室,请勿将非本室书籍、书包、餐具、茶杯、食品、饮料带入阅览室。

(三)讲究文明礼貌,注意衣冠整洁。

(四)自觉维护室内秩序,不得用物品占座,不得随意搬动桌椅。

(五)讲究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六)读者进入阅览室须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档,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通话请到室外,保持室内安静。

(七)读者阅览时,原则上每次限取两册图书;阅毕请放在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负责清理归架。

(八)本室所有图书仅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未经批准不得将图书带出室外。如有复印需求可在馆内自助复印,复印须先在本阅览室值班老师处办理借阅手续。

(九)爱护图书和室内家具设备,不得在书籍上任意圈点、涂批、撕割、污损,不得在阅览桌椅及墙体上涂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请自觉遵守阅览室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