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是科技立项和成果鉴定中一项必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信息调查研究工作。为了支持我校教师的科研工作,按照科技部有关规定要求完成查新程序,经上海大学科研处和上海大学情报研究所协商,特就我校教师委托本校情报研究所进行的查新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1.查新委托
1) 查新专业范围。根据有关规定,我校情报研究所查新范围为我校各个专业,重点为材料、冶金、机械自动化和化学工业,其余专业应去上海市其他查新机构委托查新。
2) 查新程序手续。根据科技部《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整个查新程序的时间至少为10个工作日,委托人务必提前办理委托手续:
电话(66132072)联系查新意向和查新范围,供查新机构判断查新项目所属专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判断查新委托人提出的查新要求能否实现,确认能否满足查新委托人的时间要求。
得到确认后,交纳查新成本费。
凭交费收据,在新校区图书馆202室提交查新委托书和必需的相关科学技术资料。
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 校内用户 | 校外用户 | 完成时间 |
国内查新 | 500元/项 | 800元/项 | 7个工作日 |
国内外查新 | 600元/项 | 1000元/项 | 15个工作日 |
注:
出具上海大学情报研究所报告;如需具有教育部科技查新站资质出具的报告,加收审核费;外审报告委托人可自取,或承担快递费用。
出具2份报告,需要另增每份报告 10 元。
如需要报告加急,每加急一天增 50 元。但需教育部科技查新站资质出具的报告少于 7 个工作日不接受委托,校内报告少于 5 个工作日不接受委托。
2.查新受理和查新过程
1) 查新员和审核员的确定
若接受查新委托,情报研究所当班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查新员和审核员,约定查新报告提交时间,命名统一的查新年度编号。
2) 查新过程
查新准备。查新员认真分析查新项目的资料和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确定检索文献的类型、专业和时间范围,制定周密、科学而具有良好操作性的检索策略,选择切题的手检和机检检索工具。
检索过程。查新员查找时,以机检为主、手检为辅。注意补充查找与查新项目内容相关的现刊、手册和年鉴等。
技术要点比较和归纳初步结论。查新员筛选检索结果,索取并阅读文献原文,将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进行比较,必要时应咨询查新项目的同行专家。
草拟查新报告,整理查新报告附件,包括密切相关文献的原文的复印件、一般相关文献的文摘,提交审核员审核。
3.完成查新报告和提交
1) 查新报告审核
查新员审核员应对查新程序和查新报告进行审核,进行必要的修改或重新检索。经过审核通过的查新报告,加盖"科技查新专用章"。
2)查新报告提交
查新机构按查新规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查新委托人提交查新报告及其附件。查新员应及时将查新项目的资料、查新报告及其附件等存档。
查新程序流程图